她打字很快。
“代码归写代码的人。没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,默认归作者。”
“如果她提前把代码做了著作权登记呢?”
“那就更稳了。板上钉钉。”
停了几秒,她又发了一条:“周敏,你还好吗?”
“挺好的。帮我推荐个做知识产权登记的地方吧。”
第二天上午,我去了版权登记中心。
七套系统。七份著作权登记申请。
一切合法。一切正当。
因为这些代码,本来就是我的。
6.
事情是这样的:一个人如果想骗你,就不会只骗你一件事。
方婷是一件。
但还有另一件。
那个月我回了趟赵志强的老家,取一件我放在那里的旧外套。
张秀英不在。
她手机落在客厅茶几上。
我没有翻。
但微信提示音响了。
屏幕亮了一下。
我看到了一行字。
发信人是赵志强的表姨。
“秀英啊,那个方婷真的不错,志强该找个年轻的了。”
屏幕暗下去。
我站在那里。
茶几上有半杯凉茶。杯壁上挂着茶渍。
我没有动那个手机。
我拿了外套,出了门。
到车里以后,我打了个电话给刘芳。
“第二个问题。”
“说。”
“婚内出轨,离婚的时候怎么判?”
“有证据的话,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。”
“如果我有信用卡开房记录呢?”
“够了。加上微信聊天记录更稳。但你要尽快收集,别让他删了。”
“好。”
我又问了第三个问题。
“如果我现在把我写的代码从公司服务器上备份到我个人的设备上,算不算违法?”
“这个——你跟公司有劳动合同吗?”
“没有。什么都没有。”
“那这些代码本来就是你的个人作品,你备份自己的东西,不违法。但建议你登记好著作权再做,这样即使他将来你,你有登记证书在手,法律上站得住。”
“著作权已经提交了,正在审核。”
刘芳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“周敏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打算好了?”
“打算好了。”
“什么时候开始想的?”
“看到信用卡账单的那天。”
“不,”她说,“我觉得你想了不止那么短。”
她说对了。
我想了很久。
可能从年会上他念了十五个名字没有我的那天起。
可能从他说“你不是专业的”那天起。
可能从张秀英说“弄弄电脑也不算太累”那天起。
也可能更早。
从“以后再加你名字”那一天起。
我没有以后了。
从这天开始,我利用每天赵志强不在家的时间,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:把七套系统的完整源代码、架构文档、数据库设计方案,全部备份到我个人的移动硬盘和云盘上。
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。我只是拿回来。
第二件:清理服务器上的架构文档和注释。
不是删数据——数据不动,系统照常运行。
但是所有能帮助别人理解这套系统底层逻辑的文档,全部移走了。
没有这些文档,方婷看到的就是一堆运行中的代码——她能用,但她不懂为什么这么写。
像开一辆没有说明书的车。能开,但发动机在哪、机油怎么换、变速箱是什么型号——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