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去上海是去年十月。
那套房子是八月份买的。
我还没走,他就已经买好了。
我继续查。
购买人信息查不到。
但我查到了挂牌这套房子的中介。
公司名字我认识。
就是赵芳的公司。
我坐在公交车上。手机握在手里。
窗外的路灯一盏一盏地退。
赵芳去年七月跟我说:“你们可以假离婚买第二套,省首付。”
八月份。翠园小区成交。
十月份。我去了上海。
赵芳说:“你放心去,我帮你照顾他。”
时间线对上了。
不是她趁我不在勾引了我老公。
是她先勾引了我老公,再设计让我走。
假离婚是她出的主意。
第二套房是她作的。
她让我签字,让我把房子过户到李伟名下,让我去上海。
一步一步。
每一步我都走了。
每一步都是她画好的路。
我到站了。
下车。
站在路边。
看着马路对面的红绿灯。
红灯。
六十秒。
我站了六十秒。
绿灯亮了。
我过了马路。
回到酒店。
开了电脑。
建了一个文件夹。
名字:“证据”。
把这五天收集到的所有东西——银行流水、产权查询、快递记录、转账截图、成交信息——全部整理好,按时间线排好,存进去。
我看着那个文件夹。
里面装着六年的婚姻。
所有的数字。
所有的时间。
所有的真相。
我现在全知道了。
但他们不知道我知道了。
我关了电脑。
给李伟发了一条消息:“快结束了,下周可能回来。”
他回:“好。”
我给赵芳发了一条消息:“芳芳,我快回来了,到时候咱们聚聚。”
她回了三秒。
“太好了!想死你了!回来我请你吃饭!”
后面跟了三个开心的表情。
我把手机放在桌上。
看着那三个表情。
笑了。
7.
回长沙之前,我做了最后一件事。
让孙丽华帮我算清了总数。
六年婚姻。
房贷我还了四十八万二千四百。他还了九万一千二。
首付我出十八万,他出十二万。
装修我出六万,他出三万。
家庭常开支我多付十四万。
出差期间生活费转给他三万二。
加起来。
我为这段婚姻的直接经济投入:八十九万四千四百块。
他的投入:二十四万一千二百块。
差额:六十五万三千两百块。
这还不算我做了六年的饭、洗了六年的衣服、打扫了六年的卫生、放弃了两次升职机会因为他说“你出差太多我不习惯”。
六十五万三千两百块。
他拿着我的钱,住着我供的房子,把我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抹掉,加上了赵芳的名字。
然后跟她去了民政局。
我把这个数字写在那张纸上。
折起来。
放进包里最深的那个隔层。
还不到亮出来的时候。
但快了。
我给李伟的母亲王桂兰打了一个电话。
“妈,我下周回长沙。好久没见您了。回来想请全家吃个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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